政府资金,狭义上又称政府补贴资金、政府扶持资金、政府扶持项目、政府专项等,通常指的是我国政府使用财政手段通过政府与企事业、院所等单位的共同投资,促进特定领域研发投入、加速产业化成型、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,进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宏观经济目标、科研目标甚至国防目标等。
各类政府扶持资金之间没有特别明晰的界限划分,一般根据归口主管部门来进行区分:
1、一般技术研发类、创新类政府扶持资金
主要来源于科技口(包括省市区县各级),国家层面的如:国家科技支撑计划、863计划、科技创新计划;
2、已经完成研发进入大范围推广
多归口于发改委(也包括省市区县各级),如国家级产业化专项等;
3、特定领域的专项
如工信部的电子产业发展基金、文化部的文化科技计划、商贸部外贸专项等
4、具有地区特点的专项
如安徽省的农业专项、内蒙古的畜牧专项等
5、奖励鼓励专项
对已完成研发或顺利大范围应用的的项目进行奖励。
6、按照政府部委来划分:如科委系统、经信委、发改委,有按照处室来份:信息处、软件处、都市产业处、智能卡处等.
申报流程:
一般情况下的申报通常采用顺序申报的方式进行:
第一步,政府发布政府扶持资金专项指南;
第二步,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;
第三步,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,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,如否可能会被打回;
第四步,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(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)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;
第五步,通过初评的项目,需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;
第六步,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划档,决定支持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额数量;
第七步,政府部门公布项目评审结果,与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及任务书,下发资金;
第八步,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,进行项目验收。